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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湖北省“绿水青山”
清江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
暨第八届“湖北长阳·清江画廊"
公开水域游泳挑战赛
开始报名啦!
跟小布一起了解竞赛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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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3年9月17日
地点:湖北省宜昌市长阳清江画廊景区内
(一)专业组:
(1)青年组(甲组):男、女个人5000米竞速游
(2)少年组(乙组):男、女个人3000米竞速游
(二)群众组:
(1)青年组(甲组):男、女个人1000米竞速游
(2)壮年组(乙组):男、女个人1000米竞速游
(3)1000米畅享游
(一)专业组:湖北省游泳专业队现役注册运动员(含2022年以后退役运动员)以及外省受邀现役注册优秀运动员。
(二)群众组:湖北省各游泳协会、俱乐部、行业体协,单位工会组织以及组委会邀请的参赛组织
(一)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规模为1000人,名额满后不再接受报名。
1.专业组: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。各参赛代表队必须报领队1名,运动员报名人数在5人以内,限报教练1名,超过5人的,限报教练2名。
2.群众组:各参赛代表队限报30人(含领队1名、教练1名),其中1000米个人竞速游项目,每支代表队各年龄组限报4人,其它运动员参加1000米畅享游。
(二)年龄规定
1.专业组:
甲组:18-25岁(1998年1月1日-2005年12月31日)
乙组:13-17岁(2006年1月1日-2010年12月31日)
2.群众组:
甲组:18--35岁(2005年1月1日-1988年12月31日)
乙组:36--55岁(1987年1月1日-1968年12月31日)
畅享游:18--65岁(2005年1月1日-1958年12月31日)
(三)组委会统一为各参赛队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。
(四)各参赛队赛前必须签署《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》。
(五)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: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,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,参赛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。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。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。
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:
1.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
2.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
3.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;
4.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;
5.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;
6. 不适合本项运动者。
在比赛中,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,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。
(一)本次比赛采用《国际泳联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》相关规定。
(二)各项目游进中姿势不限。
(三)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,竞赛成绩以运动员所佩戴的计时芯片数据为准,由裁判员根据计时芯片记录参赛时间。如运动员成绩相同,则取并列名次,并取消录取下一名,为保证成绩的准确性,同时配有人工计时,人工计时的成绩同样有效。
(四)运动员只能在规定的赛道内进行比赛,并在指定的地方抵达终点,中途不得借助救生装置以外的辅助工具。
(五)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组或并组出发,凡出现抢跳、拉拽其他运动员者,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。
(六)运动员参加比赛时,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,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。
(七)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,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,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。
(八)正式报名参赛的运动队、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。
(九)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和泳帽,否则不能参赛。无救生装置者不得参赛。在比赛中救生装置脱落,应立即终止比赛,运动员应尽快上救生船。
(一)专业组(青年组、少年组)分别录取男、女前6名。其中:青年组(男、女)第1名3000元,2-3名奖励2000元,4-6名奖励1000元;少年组(男、女)第1名2000元,第2-3名1500元,4-6名800元。奖励均为税前金额。
(二)群众组:
1.录取各年龄组个人单项前6名,现场颁发前3名奖牌和证书,4-6名颁发完赛证书。
2.录取团体总分前6名,现场颁发奖牌和奖金。奖金标准:第1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,第2-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,第4-6名奖励2000元。奖励均为税前金额。
团体总分计分办法:
(1)1000米竞速计分:例如:个人单项参赛运动员60名,第一名按60分计算,依次录入取前6名,第1名至第6名分别以60至55分依次计入团体总分。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的每人按3分计入团体总分(关门时间为所在组别第1名到达后5分钟)。
(2)运动员完成畅享游比赛的,每人按1分计入团体总分。
(3)团体总分排名方法:
各队参赛运动员个人单项总得分加上畅游分累计相加;得分高者,名次列前;如总分相同,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;再相同,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,以此类推。
3.畅享游:不设名次和奖金,颁发完赛证书。
4.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8个,并颁发奖牌。
(一)报名:
1.报名方式:线上报名(各参赛单位和个人,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3日,名额满后不再接受报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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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线上报名成功后,将相关资料及报名费缴纳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(43761347@qq.com)。
资料如下:
(1)参赛报名表(线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报名表)
(2)2个月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或健康体检报告(心电图必检)。
(3)各队领队、运动员本人都签名的《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》。
(4)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资格。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、不齐全,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。
付款账户:宜昌博力特体育文化有限公司
帐号:42250131844100000263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龙津支行
截止日期:2023年9月3日。(组委会将按缴费成功的名单确认参赛人员名单)
联系人:章立 18872529272
3.报名截止后,参赛项目和运动员一经确认,不得无故更改和调整。
(二)报到:
1.各队请于9月16日下午5点前报到,并按时参加赛前组委会和领队技术会,报到地址和参会地点,另行通知。
2.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以下材料:
(1)参赛报名表原件;
(2)2个月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或健康体检报告(心电图必检)原件。
(3)各队领队、运动员本人都签名的《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》原件。
(4)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资格。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、不齐全,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。
(三)提交材料齐全后,可领取参赛证、比赛秩序册、赛事服务包(含安全浮球、泳帽、参赛证明等)。
(四)除参加畅享游项目运动员外,参加其他项目的参赛运动员在各队报到时需办理计时腕表(缴纳押金200元/人)。活动结束后在指定地点以队为单位归还计时腕表(不接收单人退还)退还押金,腕表丢失,押金不退。
(一)参赛运动员需缴纳参赛服务费150元/人,其中赛事服务费100元(含安全浮球、泳帽、参赛证明等)、个人意外保险费30元和驻地到赛场(15公里)统一交通费20元。参赛服务费用请于9月3日报名截止前缴纳完成。
(二)外省受邀专业运动员代表队,在赛会期间的食、宿、交通以及城际交通(火车票二等座,凭票)由大会承担。
(一)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,所需费用自理。
(二)大会期间运动员食宿费用自理,组委会可联系协议宾馆,各队可自行预定。
(三)体检不合规定的,不安排比赛。
(四)饮酒后不得参加任何赛事活动。比赛当天将进行酒精测试后,方可参赛。
*本规程解释权归属赛事组委会。
*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编辑丨杨杨 编审丨翟婷婷